某汽车LED灯故障频发
最近某汽车LED日间行车灯故障频发,用户更换困难的报道后,厂家随即发来了问题说明,称销售事业部之前已经开始联系相关用户安排检修工作,用户也可以直接联系当地奥迪特许经销商。并承诺销售事业部一直在全力协调备件供应,用户等待的现象也将逐步得到缓解。
车主表示,情况没有变化,他既没有等到经销商通知去更换LED灯的电话,也没有得到厂家就此事做出的任何解释。一同等待的还大有人在,车主们表示,没有收到厂家或者经销商任何关于此事的解释,只能继续等待。对于用户的不满,时隔一周后经销商也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,但对于更换LED灯的声明,几家经销商则说法一致:还没有收到厂家有关LED灯的更换声明。
有经销商表示,只要是处于索赔期时间之内的问题车辆,厂家都会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服务。但当记者问道,那些问题尚未解决的车主还需等待多长时间时,对方只表示:“不清楚。”
在某家地处京东的4S店,负责人表示,他们从今年7月份开始收到车主关于前LED灯不亮问题的反映,但没有查明原因,只是据实上报给了厂家,“后来随着问题车辆的逐渐增多,我们才开始重视,并于几天前开始搜集整理信息向厂家报告”.记者询问报告多久会得到厂家批复,该经理回答说:“类似这种给厂家的信息报告每周都会有,一般三四天左右会有反馈。”但当记者继续问道,距离发现问题已经近半年时间,现在厂家是否有回复,已经解决多少问题车辆等问题时,该经理却态度模糊。随后,该经理告诉记者:“对于前LED灯不亮这一问题,厂家不允许经销商维修,只能交付厂家更换。但除此之外的其他一些问题,店里是可以维修的。”
据了解,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(草案)》曾在2004年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根据该草案规定:在整车质保有效期内,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,一旦超过该时间限期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,又出现质量问题的,消费者凭三包凭证、维护和修理记录、购车发票,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,消费者接受更换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。
依照此项规定,如果LED灯出现问题的车主在将车送至经销商修理35天后问题仍未能得到解决,则有权利要求更换新车。但由于各种原因,汽车“三包”草案正式实施的日期一直没有确定,这使得该草案“有名无实”,而消费者在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中也变得无法可依。
有行业人士分析,汽车“三包”草案的迟迟未出,与其具体落实困难有关。某汽车质量研究专家表示,车辆一旦出现问题便需要相关专业机构鉴定,但社会目前仍缺乏公认的汽车产品质量鉴定机构,且类似质量鉴定费数额也相当高,因此才造成该草案“千呼万唤也不出来”的情况。
“汽车生产厂商应具备应有的诚实信用度,一旦产品零部件出现问题,厂家不但不能推卸责任或欺骗消费者,还应主动更换缺陷零部件。”邱宝昌补充道。他表示,产品质量问题最大责任应归咎于生产厂商,如果厂家能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,重视消费者的行驶安全,其在零部件采购方面就应当严格把关。
另外,行业知名律师黄海波也通过本报提醒消费者:“LED灯的损坏维修并没有被排除在厂家‘车辆三包’协议的零部件之外,因此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在质保期内维修或更换,厂家也不能无故拖延更换时间。另外,既然已经了解到有一批同一车型出现同样问题,而且只有通过更换零部件才能解决问题,厂家就应该高度重视,主动调查该问题是否已经构成对同批次车辆的召回要求,以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。”
目前,随着每年新车数量的急剧增加,汽车质量问题也愈加明显,据粗略统计,今年正式公布的召回近60起,而随着丰田等大规模的召回行为,召回的数量更是创历史纪录。
对于召回,现在消费者普遍都表现得比较宽容,起码这还是能体现企业负责人的态度。但是,对于一些潜在的问题,虽然还不至于威胁到人身安全,但是作为汽车企业来说,也应该负起责任来,毕竟产品才是企业的形象和生命。

